天天说法丨村集体不给上门女婿分红,合法吗?
作者:包头市 来源:延庆县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4-04 19:49:51 评论数:
故而,在走向大同的视野之中,中国对德国的学习借鉴,也就具有了更大的意义——不仅仅是要在列国竞争中生存下来,而且要在通向大同不可避免的国家合并的过程中,掌握主动权。
因此,从人权保障和法律确定性的角度,立法要对侦查阶段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予以明确规定,从而避免实践中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有的话,又会受到怎样的限制,是不是像有些学者提出的那样律师可以聘请专家对侦查机关已经勘察过的犯罪现场进行再勘察。
二、现实障碍: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的制度困境 侦查阶段是证据收集、固定、保存的主要阶段、关键阶段和核心阶段,也是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最易受到侵害的阶段。该条对刑诉法中的异地侦查机关进行了明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但还是规定的过于保守,不免让人担心,同在一个系统的上下级或同级异地侦查机关能在多大程度上保障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避免打击、报复。但新刑诉法毕竟已不同于1996年刑诉法,许多相关的条文都发生了变化,由此也让我们对新刑诉法第41条有了重新解读的可能。鉴于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可能,可以继续保留《刑法》第306条,但是要删除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的规定,原因前面已经提到过,这一规定不够严谨,实践中较难以把握,常常被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拿来作为打击、报复辩护律师的依据,非常不利于律师辩护权的行使,影响了律师的辩护积极性,有违司法公正。我国早在1996年刑诉法修改时,就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进行了规定,但当时律师的调查取证仅限于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侦查阶段律师无权取证。
第二,侦查阶段具有浓厚的治罪色彩,强调侦查行为的快速推进,是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最易受到侵害的阶段。从表1可以看到,在被问到侦查阶段是否会主动取证时,86.9%的人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中国传统文化要求法官铁面无私,公正廉明,体恤民情。
法官是普通人,但由于他们被摆在一个不普通的位置,我们便不能把他们作为普通人看待。世事之复杂,人心之不可测,事物之多变,恐怕连神都难以把握。演员是假戏真演或真戏假演,而法官则是真戏真演。象索罗门王、包拯、或布莱克顿、库克甚至霍姆斯这样的法官几世才遇一个。
而这种尊敬不仅仅是因为法官背后的强制力,不仅仅是因为法官为我们定纷止争,也不仅仅是因为法官为社会惩恶除祸,更重要的是出于对法官所面对的困难的深刻理解。但是,冷冰冰的理性之光需要想象和感情的温暖予以调和。
换句话说,一份判决的制作者除了必须作到案件内在逻辑上的自圆其说之外,还应该顾及案件当事人、旁观者、其他法官以及外界舆论对它的可能反应。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活动,都不会出类拔萃他以无限虔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案件,但并不关心某一项社会政策执行的情况,因为执行社会政策不属于他的职责。而不是鬼故事中的那些冷酷无情的判官。
演员是假戏真演或真戏假演,而法官则是真戏真演。主法官的回答是,审理案件的风格因人而异,你应该发展你自己的风格,仅此而已。只有法官在若干案件中所表现出来的一贯行为大致公正时,才可以给人以公正的印象。关于不说或尽量少说空话方面,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一般明智的人刚刚被任命为法官后,都会向前辈法官请教,希望从中受益。
进入专题: 法官 。最低限度,法官应该具有诚实、敬业、热爱生命等品质。
虽然现代法律观念提醒人们,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原有的信念和感情,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不是随便任何人都可以当法官的。
他是独立的裁判,而不是政府的工作人员。这两位法官平实的忠告不是什么大道理,但对于新上任的法官来说却要比空泛的大道理管用得多。它们只是因为便于区分隶属关系而设计的行政级别,还是基于对法官业务水平的一种评判标准?只有当判决公开后,我们才可能从各级法官判决的水平上看出法官的级别到底意味着什么。退而求其次,自由主义者们只要求法官作到中立、客观、诚实、有礼,把法官作为人来看待。凡人如何能洞悉一切,明察秋毫,拨雾见天,伸张正义?听讼审案,一不留神,则可能殃及无辜,也可能使罪魁祸首逍遥法外。显得公正就是看上去公正,就是让旁观者对某一场审判有一个公正的印象。
这是两条何等实在的忠告。显得公正有一个前提,就是判决必须公开,而且必须由审案法官签署。
我越是这么想,就越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敢当法官,为什么有人知道了自己要当法官竟然还可以食能甘味、睡能成寐?美国已故著名法官伦尼特?汉德一生听讼,成绩卓著,深受人们敬仰。要等到他们再世,法院早就被堆积如山的冤案、错案、悬案压塌了。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的局限。崇高的职业需要具有超凡的才智、丰富的情感和高度灵性的人。
因此,任何社会对法官的资质和修养都会有较高的要求。法官应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诚实的人是一个实事求是、不说或尽量少说空话的人。他为民众办事,但却不是人民的公仆。
我们把法官分成若干等级,但我们不知道这些等级到底意味着什么。法官应该是一个敬业的人。
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活动,都不会出类拔萃。但散特法官觉得还远远不够,便去请教该法院的主法官。
虚是戏的生命而实则是司法公正的源头。穿上法袍,戴上假发,君临法庭,这时的法官活像一个演员。
而这种尊敬不仅仅是因为法官背后的强制力,不仅仅是因为法官为我们定纷止争,也不仅仅是因为法官为社会惩恶除祸,更重要的是出于对法官所面对的困难的深刻理解。一个人的理想、事业和生命,三者结合起来称为志业。中世纪西方一些法典要求法官应该具备公正、智慧、坚强、克制、善良、正派等品质。当代自由主义法律传统已经不太相信那些美好的品质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会有多大帮助。
他知道该向谁负责,不该向谁负责。敬业的法官是熟谙自己职责的法官。
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有希望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这样人们才能知道对某一案件的判决是否公正,哪一位法官的判决一贯公正或只是偶尔公正,哪一位法官有真知灼见,哪一位法官只能作到平庸。
当然,一场审判还不足以说明某位法官是否公正。但最后人们请他谈谈有何感想时,他却坦诚地说,对诉讼的恐惧远胜于死亡和纳税,实是肺腑之言。